嵊州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试点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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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绍兴市局办公室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 阅读:258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到2006年12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的在用固定式特种设备3423台(其中锅炉770台、压力容器1191台、电梯693台、起重机械660台、厂内机动车102辆、游乐设施7台)。这些设备主要分布在5大集镇、4个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里。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从当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方责任来看,主要是使用单位存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安全工作的真正落实: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由此产生了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不落实、设备现场管理混乱等。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一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东搬西抄,敷衍了事,实际没有真正的执行。三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者存在超过复审期限的人员仍然作业。四是对定期检验报告中指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五是特种设备台帐不清。各类技术资料东拉西扯,没有专门进行档案管理。六是安全附件未开展定期维护和校验。三、试点工作情况嵊州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有一定管理基础、使用特种设备又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安全责任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一是确定试点单位。2006年10月份,决定以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为主的浙江锻压集团有限公司和使用承压类为主的浙江阿斯克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得到了试点单位的欢迎。二是确定工作目标。为试点企业提供基本安全管理框架: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作出对本企业负全面责任的承诺,并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安全责任必须从厂级、车间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三是建立统一格式的设备台帐及操作人员台帐;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实行统一的检查记录格式;五是建立安全管理责任考核的奖惩办法;六是每个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完善基本制度。试点企业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向全厂发出《关于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并专门成立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领导小组。如:浙江阿斯克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把原来的规章制度经过科室人员认真讨论、修改以后,又反馈到各车间,增求修改意见,再修改。期间,我局多次派有关人员到厂指导。至2007年1月份,两个试点企业基本上完成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2月份,我局再次对汇总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并把修改情况反馈给企业,由企业再次完善。四是按章试运行。各企业对管理制度经过多次的修改后已进入试运行状态,启用了新的监督、管理、检查记录格式,采用了科学的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方式,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到位。四、初步成效一是岗位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全厂职工都清楚哪些岗位要持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上岗,并使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操作规程。二是摸清了设备底细,建立了台帐,消除了一些事故隐患。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原有制度的不足、缺项部分,得到了有效补充和修改。四是建立了检查、考核制度。加强了监督管理的作用,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五、下一步打算根据试点经验,决定5月至10月对规模以上和危险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活动。目标是通过努力,使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危险场所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全面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做好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做到设备有证运行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绍兴市局)